本網訊 8月9日,陜西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決定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
自2021年8月15日起,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規定開展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由每人次最高限價80元調整為60元(含檢測試劑),下浮不限。
混合檢測收費標準不變,即5個樣本混合檢測每人次30元,10個樣本混合檢測每人次15元,將混檢項目內涵“限大規模人群快速篩查時收取”修改為“包括個人混采檢測和政府組織的大規模人群篩查”。
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收費政策不變(檢測試劑采購價格不得高于省藥械采購平臺掛網價格)。
醫保支付政策仍按原規定執行。(記者 白圩瓏)